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了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也有损城市的文明形象。对此,长垣警方号称“史上最严”的整治非机动车违法行动开始了。
此次行动以“高峰路口疏导、平峰整治教育”为原则,重点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路行驶、越线停车、违反规定载人以及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等突出违法行为。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违法人除要接受处罚外,还将被集中到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点接受学习教育,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让其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所在,从而提高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意识,进一步培养良好的交通习惯,最终达到“每人文明一小步,社会文明一大步”的目的。
下面,小编带您“看图说话”~
#非机动车逆行#非机动车逆行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安全隐患,更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20行人闯红灯,罚款10
#越线停车#看到地上那条醒目的黄色标示线了吗?停在线内,守法更安全!
越线停车,罚款20
#占用机动车道#与机动车抢道是电动车违规行驶行为中较为普遍也是最危险的行为之一。
占用机动车道,罚款20
集中学习
——长垣微警局每日普法——
常见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一、四种常见交通违法行为
㈠、闯红灯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二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㈡、不走非机动车道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三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㈢、逆向行驶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㈣、遇停止信号停在路口内(越线停车)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四)项
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二、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一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
(一)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
(二)醉酒驾车的;
(三)驾驶时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的;
(四)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
(五)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六)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具有助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可以约束至酒醒;对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除给予罚款处罚外,还应当责令其拆除加装的动力装置并予以收缴。
三、处罚标准
以上四种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均为: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