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资料
1.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3.机动车为两人以上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机动车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需提交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还应当提交原机动车号牌;
6.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豫发改收费【2011】1128号
机动车行驶证15元
三、办理流程
1.迁出管理所辖区:照相→查验岗交验车辆→业务大厅领取排队号→听到喊号后到喊号受理岗1-4窗口办理业务→到收费窗口缴费→到领证窗口领取档案、登记证书、临时号牌。
2.在管理所辖区内:照相→业务大厅领取排队号→听到喊号后到喊号受理岗1-4号窗口办理业务→到收费窗口缴费→到领证窗口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
四、办理地点
长垣县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