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 师者
——365滚球网址车管所副所长
徐志刚同志自1999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从事刑侦、治安、办公文秘、派出所等公安基层工作,现任我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副所长,可谓公安队伍的一名“全能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严守党规党纪,遵纪守法,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时刻要求自己、锤炼自己。自2004年6月份以来,徐志刚同志在县局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利用工作之余收集整理案例资料、交通安全宣传常识、道德法制课件,从事辖区内青少年维权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先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50余场次,11余万青少年受到全面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我县青少年维权、法律普及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好评。
一、着眼基层 从关爱农村留守青少年做起
近几年来,长垣县民营经济发展迅猛,外出从事商业经营、劳务工作者高达30余万人,大量的中青年分散拥入全国各地,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随之而来的就是留守青少年群体的不断庞大,形成了隔代监护、“单亲”监护、托寄监护这一社会现象。缺乏家庭关爱和监护的广大留守青少年,特别是广大农村接受非寄宿式教育的青少年,极容易游弋违法犯罪边沿,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防控。鉴于此,从2004年6月份以来,在基层派出所工作的徐志刚同志,工作之余又有了另一个身份——师者,开始了漫长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在芦岗派出所的三年间,由于当地外出务工人员多,留守儿童群体庞大,徐志刚同志主动联系当地退休老师关工委成员陈振东老师,两人携手主动联系辖区各中小学校,为学校每月增设法制宣传课时一节,每季度召开一次留守青少年监护人法制教育培训。3年间,徐志刚先后为所在辖区内10所小学、3所中学集中开设法律常识教育26场次、留守儿童监护人法律培训班11场次,受到了辖区在校师生和群众的高度称赞,被辖区群众称赞为“代理家长”。
通过对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宣传,孩子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实现了辖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零发生的良好社会效果。同时促进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许多学校自发组织学生开展向“三室一厅”(录相室、电子游艺机室、台球室、歌舞厅)告别和崇尚科学、远离违法犯罪的签名活动。一些“误入歧途”的学生,通过法制教育有了重大转变。
二、警校携手 编织社会治安秩序防护网
徐志刚同志自从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后,纵是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动,但这项长期的社会工程在他的心中始终从未懈怠,而是随着岗位的变动,主动寻找工作契机,以学校为第一防控宣传阵地,与学校携手搭建法制宣传教育平台,联络广大青少年以及家长和监护人情感,助推社会防范体系网格化建设,织就青少年违法犯罪防范大网。自从事这项工作至今,在县局的大力支持下,徐志刚建立了10所初、高中法制宣传培训教育联系点,15所小学联系点,平均年受教育达2万余人次,有力地助推了学校文明校风的建设。我县3所城郊结合部中学,校风、校纪差,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弱,打架斗殴事件经常发生。通过徐志刚同志持续深入开展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校方将法制教育与治理校风校纪、改善教育环境结合起来,校风、校纪、学生遵纪守法意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观。2010年以来全校无一人违法犯罪,无一人被派出所传讯。校内书声朗朗,学生文明礼貌。
三、长效发挥 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徐志刚同志十年如一日,不遗余力地默默坚持着青少年法制教育培训这一长期性工程,不仅受到县局党委的充分肯定,而且收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有力地助推了我县辖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于这项无报酬、无荣誉、无突显成绩的工作,徐志刚同志不仅没有放弃,而且还自娱自乐,创新发挥。同事们常说:“他没有过多的爱好,也不屑于吃喝玩乐,他的时间里除了工作就是整理辅导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素材,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案例,撰写制作教材,并且学以致用,相辅相成。别人在上班时说笑闲聊时,他在认真的工作学习,别人下班外出娱乐时,他独自一人伏案学习,探索如何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青少年懂法守法意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高辅导理论水平,使广大青少年能够在道德与法的浸润下健康成长。在不断与广大中小学生零距离接触的同时,他摸索并总结了一整套法制宣传素材、通过整理出的系统教材,并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理解能力等因素量体裁衣、因材施教,先后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光碟15册、撰写青少年法制宣传讲稿35份、青少年道德与法教材11篇、同时结合法制案例制作多媒体课件10套,河南法制报、新乡日报等报刊进行了专题报道。
作为从事基层工作的一名人民警察,徐志刚同志始终以群众利益为重,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当好辅导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义工、社会文明的扩音器,坚持把高效、文明、规范、清正、廉洁的服务理念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为平安河南建设,奉献青春与汗水,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