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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11-11 作者: 来源:

申报材料

1、房主书面申请;    

2、房主《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随迁直系亲属的提供关系证明及证件;     

4、《房屋产权证》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

 

咨询电话:0373-886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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